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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培法修正採先檢定後實習 一月提專案報告 | |
目前師資培育量超過需求,教育部委託清華大學組成工作小組研擬師資培育法的修法方向,計畫主持人陳舜芬表示,新的修訂方向將規定「先檢定後實習」,
並提供實習半年的津貼,預計在十二月完成衝擊影響評估,並在明年一月完成專案報告送教育部參考。
教育部規劃修訂師資培育法,今年三月開始委託清華大學組成五人的工作小組,修法團隊計畫主持人陳舜芬教授表示,修訂的方向將改變實習與檢定的順序,修畢「師資職前教育課程」即參加檢定考試,通過後才可以申請參加實習,改變後師資培育包括「師資職前教育」以及「教師資格檢定」兩階段,其中,檢定階段包括檢定考試及半年教育實習。 另外,新法修訂的方向也希望補助實習學校和實習輔導老師,並給與實習津貼,而如果先檢定後實習的順序確定,實習生人數減少的條件下,希望建立實習學校與輔導教師認證與獎勵機制的法源,讓通過認證的學校才能收實習生,改善其良莠不齊的狀況。 陳舜芬教授表示,修法團隊預定十二月底完成修正草案的衝擊影響評估,並在明年一月完成專案結案報告送給教育部作後續修法參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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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8/12/4 下午 04:52:26 張毓芹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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